广东省印发行动方案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1232次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广东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决策部署,省领导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讨,省医改办举办了学习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专题培训班。近日,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福建省和三明市的改革创新和担当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改革方向,推动我省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实现“一个转变、两个重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从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严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任务,其中多项任务是2020年要推进完成的医改工作。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省政府将启动实施全省三级医院激励方案和粤东粤西粤北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方案》要求各地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将启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针对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医用耗材,参考国家“4+7”试点经验,由省级医保部门委托采购平台开展全省统一带量谈判。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腾笼换鸟”的改革思路,要求各地市要借鉴推广“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三医”联动改革经验,抓住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的窗口期,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等多种方式腾出空间,在确保群众受益的基础上,及时相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强调在2020-2022年期间,各地要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合理测算调价空间,优化选择调价项目,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加的费用原则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与“三医”联动改革紧密衔接。
 
  《方案》指出,2020年要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等试点地区要稳步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机制,以及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年薪列入财政单独保障。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在深圳市、佛山市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落实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基层病种同标准付费。实行中医和西医治疗同病同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