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通知
浏览:2648次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6日
 

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医学院校,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本部直属医院:

根据我部卫教发(1993)第1号文件“关于实 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们在各地编写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组织了北京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协和医科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临床医学专家,编写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大纲"广泛征求了各地意见,并经过20所高等医学院校的50多位临床医学专家讨论后定稿。培训大纲包括总则、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等十个临床学科的培训实施细则。现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发给你们,组织试行。

在我国建立规范化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制定培训大纲上还缺乏经验。这次制定的培训大纲标准,是按照三级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的基本要求,是指导性的文件。由于各地区的医学教育水平和医院医疗条件有较大的差别,培训单位可根据本地区、医院的实际条件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望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反馈我司。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

一九九五年十月五日

附件: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

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大纲

 

为了完善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培训大纲。

一、堵训对象

(一)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二、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

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

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掌握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医学理论: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学习培训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2500个印刷符号以上。

文献综述: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项目和内容,通过各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

第二阶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培训。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打好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基础,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并安排适当时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医学理论: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的相关理论,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如承担专科院内会诊,带教实习医师晚查房等。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500个印刷符号以上。

论文:结合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一篇论文。

(二)住院医师培训的第一阶段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上级医师指导的培训方法,第二阶段可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专人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培训期间要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做到理论知识、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四、考核   

(一)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完成大纲要求的临床实践时间、病种和病例、医学理论、临床技能、病历质量、专业外语、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学能力等。

(二)考核类型:

1、轮转考核: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主任主持,按照大纲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2、阶段考核: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医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本阶段各项培训内容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3、综合考核:住院医师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部直属院校组织有关训门对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实施

各学科按照培训大纲的细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