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甲流患者实行分级治疗_医教在线
浏览:2063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针对内蒙古部分地区出现甲流疫情聚集性暴发的形势,内蒙古卫生厅紧急制定出台了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对甲流患者实施分级治疗。  内蒙古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中,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分东、中西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指导自治区东、中、西三个区域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抢救、治疗、会诊、转诊等医疗救治工作。调整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增加后备医院,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的原则,由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设施、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物品等物资储备,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和演练。   内蒙古实行甲型H1N1流感病例分级治疗。对符合标准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基层医疗机构要安排专门医务人员,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体温检测和病情观察,上门随访频次不低于2天1次,通过电话了解患者体温和病情的频次不低于1日2次。一旦发现病情恶化,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对需住院治疗的病例要集中收治在定点医院治疗,重症病例要按照转运工作相关要求,统一就近转运到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定点医院治疗。定点医院成立由感染性疾病、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儿科、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中蒙医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