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药物过敏反应
浏览:2379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药物过敏反应,是指按常规用药后,发生一些不正常反应,近年来随着药物种类的增多,用药范围的不断扩大,用药频度的不断增加,药物过敏反应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抗生素、磺胺类、碘制剂、解热镇痛药、镇静催眠药等所致的过敏反应,大都表现在皮肤上,称药物性皮炎或药疹,其形态各异。如荨麻疹(风疹块)、变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固定性红斑、苔藓样药疹、痤疮型药疹、过敏性药疹,以及全身剥脱性皮炎、大疮伤表皮枯解型药疹等,尤以后两种最严重,死亡率高。

  一向以安全著称的中成药及中药也会引起药疹,如六神丸、云南白药、牛黄解毒片、银翘解毒片、板蓝根注射液、复方地龙注射液、贝母、葛根、丹参、红花、紫草、槐花、大青叶等,也可引起皮疹,决不能掉以轻心。

  需强调指出的是:注射青霉素、盐酸普鲁卡因、破伤风抗毒素等药物,必须先做皮内敏感试验,若是阳性就不能注射,否则会发生过敏反应,甚至引起过敏性休克,出现灼热、喉头发紧、胸闷心慌、脸色苍白、四肢发麻、呼吸困难、血压下降,严重者神志昏迷、惊厥,如抢救不及,往往危及生命。有的病人只注射半支链霉素,就立即发生剧烈的眩晕、耳鸣、听力下降、耳聋等症。这种过敏性耳聋反应,还具有遗传性。

  药物交叉过敏反应,是指机体对某类药物中的一种发生过敏时,也会对其它药物产生过敏。常见的有青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解热镇痛药等。这是因它们含有相同的基本结构之故。

  由此可见,药物过敏反应不同于药物副作用或毒性反应,且与药物的剂型、剂量无关。为防患于未然,通常病人所用药物,种类不宜多、剂量不宜大、时间不宜长,对某种药物产生过敏者,应立即停药,以后不可再用,并主动告诉医生,用药后如发现皮肤瘙痒、红斑、发热等不良反应,需立即停药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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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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